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任何认为该商标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个人或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其目的是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抢注或混淆误认。异议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说明商标存在违反商标法的情形,如与已有商标相同或近似、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等。商标局将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核准注册的决定。商标异议制度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机制,有助于提升商标注册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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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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