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党时代,你的化妆品商标敢“真材实料”吗?——商标申请中的合规红线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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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分党”崛起的今天,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化妆品的功效成分,品牌也纷纷在产品命名和商标中突出“烟酰胺”“玻色因”“积雪草”等热门成分,试图抢占市场心智。然而,在商标申请过程中,若对成分宣称处理不当,不仅可能被驳回,还可能引发虚假宣传风险。掌握成分宣称的合规要点,已成为品牌成功注册商标的关键一步。
首先,商标中不得直接使用通用成分名称作为显著识别部分。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若商标仅由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功效等特点的词汇构成,缺乏显著性,将不予核准注册。例如,“玻尿酸面膜”“维生素C精华”等直接描述成分与用途的组合,通常难以通过审查。
其次,避免夸大或医疗化表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因此,商标中若含有“治疗”“修复”“抗敏”等词汇,即使搭配成分名称,也极易被认定为违规。即便是“抗老”“祛痘”等功效宣称,也需有充分科学依据,并在产品备案时提供相应功效评价资料。
第三,谨慎使用“纯天然”“无添加”等绝对化用语。这类词汇不仅在广告法中受限,在商标审查中也常被视为误导性描述。若产品实际含有合成成分却宣称“纯天然”,不仅商标注册受阻,还可能面临市场监管处罚。
最后,建议企业在商标设计阶段就引入合规思维:可将成分名称作为辅助元素,搭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或图形,提升商标整体显著性;同时,在产品宣传与商标使用中保持一致,确保宣称内容有据可依。
在成分透明化成为行业趋势的当下,合规不是束缚,而是品牌长期发展的护城河。唯有“真材实料”且“合规表达”,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消费者信任与监管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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