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异议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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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商标异议制度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护在先商标权利人和公众利益,防止相似或混淆性商标的注册。德国的商标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异议程序由德国专利商标局(Deutsches Patent- und Markenamt, 简称DPMA)负责管理。本文将介绍德国商标异议的基本概念、提起异议的条件、程序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第三方在商标申请公告后,认为该商标的注册可能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反对注册的正式请求。在德国,一旦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将在《德国商标公告》(Markenblatt)上予以公告。公告后,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德国商标异议制度概述


异议期限

在德国,提出商标异议的法定期限为自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该期限为不变期限,不得延长。因此,权利人必须密切关注商标公告,及时采取行动。


异议理由

根据《德国商标法》(Markengesetz, 简称MarkenG)第38条,异议可以基于以下主要理由:

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在先注册或申请(混淆可能性);在先驰名商标的淡化或不正当利用在先企业标志、名称权、肖像权等非商标权利的冲突恶意申请缺乏显著性或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商标地理标志或葡萄酒产地名称的保护

其中,最常见的异议理由是基于混淆可能性,即在先商标与被异议商标在标识和商品/服务上存在近似,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异议程序流程

提交异议申请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DPMA,需包含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基本信息、被异议商标的公告号、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同时需缴纳异议费用(目前为每案300欧元)。

异议通知与答辩
DPMA在收到异议后会通知被异议人,并给予其一定期限(通常为三个月)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

证据交换与听证
双方可继续提交补充证据和意见。DPMA通常不举行听证会,但必要时可依职权或当事人请求安排。

审查与决定
DPMA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决定。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被驳回注册;若不成立,则商标将获准注册。

复审与上诉
对异议决定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决定后两个月内向联邦专利法院(Bundespatentgericht)提出上诉。


异议程序的注意事项

及时监控商标公告:建议企业定期检索德国商标数据库或使用商标监控服务,以及时发现潜在冲突商标。

准备充分证据:异议人需提供在先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明等材料,以支持异议理由。

语言要求:异议申请和答辩材料一般需使用德语,若提交外语材料需附德语翻译。

费用与时间:异议程序通常耗时6个月至1年不等,费用相对较低,是较为高效的商标保护手段。


德国商标异议制度为商标权利人提供了一个合法、高效的维权平台,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对于有意进入德国市场的中国企业或品牌而言,了解并善用该制度,不仅能有效阻止潜在侵权商标的注册,也能在遭遇他人异议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企业在商标注册和维权过程中寻求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协助,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德国商标法(Markengesetz, MarkenG)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官方网站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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