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异议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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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商标异议制度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护在先商标权利人和公众利益,防止相似或混淆性商标的注册。德国的商标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异议程序由德国专利商标局(Deutsches Patent- und Markenamt, 简称DPMA)负责管理。本文将介绍德国商标异议的基本概念、提起异议的条件、程序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第三方在商标申请公告后,认为该商标的注册可能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反对注册的正式请求。在德国,一旦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将在《德国商标公告》(Markenblatt)上予以公告。公告后,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异议期限
在德国,提出商标异议的法定期限为自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该期限为不变期限,不得延长。因此,权利人必须密切关注商标公告,及时采取行动。
异议理由
根据《德国商标法》(Markengesetz, 简称MarkenG)第38条,异议可以基于以下主要理由:
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在先注册或申请(混淆可能性);在先驰名商标的淡化或不正当利用;在先企业标志、名称权、肖像权等非商标权利的冲突;恶意申请;缺乏显著性或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商标;地理标志或葡萄酒产地名称的保护。其中,最常见的异议理由是基于混淆可能性,即在先商标与被异议商标在标识和商品/服务上存在近似,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异议程序流程
提交异议申请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DPMA,需包含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基本信息、被异议商标的公告号、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同时需缴纳异议费用(目前为每案300欧元)。
异议通知与答辩
DPMA在收到异议后会通知被异议人,并给予其一定期限(通常为三个月)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
证据交换与听证
双方可继续提交补充证据和意见。DPMA通常不举行听证会,但必要时可依职权或当事人请求安排。
审查与决定
DPMA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决定。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被驳回注册;若不成立,则商标将获准注册。
复审与上诉
对异议决定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决定后两个月内向联邦专利法院(Bundespatentgericht)提出上诉。
异议程序的注意事项
及时监控商标公告:建议企业定期检索德国商标数据库或使用商标监控服务,以及时发现潜在冲突商标。
准备充分证据:异议人需提供在先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明等材料,以支持异议理由。
语言要求:异议申请和答辩材料一般需使用德语,若提交外语材料需附德语翻译。
费用与时间:异议程序通常耗时6个月至1年不等,费用相对较低,是较为高效的商标保护手段。
德国商标异议制度为商标权利人提供了一个合法、高效的维权平台,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对于有意进入德国市场的中国企业或品牌而言,了解并善用该制度,不仅能有效阻止潜在侵权商标的注册,也能在遭遇他人异议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企业在商标注册和维权过程中寻求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协助,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德国商标法(Markengesetz, MarkenG)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官方网站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相关指南| 文章底部单独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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