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证据准备全攻略:如何有效应对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admin 阅读:11 4个月前 评论:0
文章顶部单独广告

在商标法律实践中,“撤三”(即“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是商标权利人维护自身权益、打击恶意抢注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然而,对于被申请“撤三”的商标权利人来说,如何有效准备证据来证明商标的持续使用,成为决定商标能否得以保留的关键环节。本文将系统阐述商标“撤三”证据的种类、准备要点及注意事项,帮助商标权利人更好地应对此类挑战。

商标“撤三”证据准备全攻略:如何有效应对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撤三”申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若商标权人在三年内未实际使用商标,且无正当理由,他人可依法申请撤销该商标。


“撤三”证据的类型与要求

为有效应对“撤三”申请,商标权利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真实、合法、持续使用商标的证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类型及具体要求:

1. 商标使用证据

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实物照片或复印件
需能清晰显示商标标识,并标明使用时间。销售发票、合同、订单、物流单据等
应注明商品名称、数量、交易时间等信息,最好附有公章或签字。宣传材料
包括广告、宣传册、展会资料、网络推广截图等,需体现商标的使用情况。电商平台销售记录
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的订单截图、店铺页面截图等,应有明确的时间和产品信息。媒体报道、行业报告
若商标曾在媒体上进行过宣传报道,可作为辅助证据。

2. 商标使用主体证明

商标授权使用协议
若商标由他人使用,需提供授权文件,说明授权范围和期限。委托加工合同、生产记录
显示商标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情况。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用于证明使用主体的身份合法性。

3. 使用时间证明

商标使用时间的书面记录
如市场推广计划、内部会议纪要、销售报表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公证文书
可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证据准备的注意事项

证据需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得伪造或篡改,且与商标的使用直接相关。

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
单一证据可能不足以证明商标使用,应尽量形成包括销售、宣传、使用等多个方面的证据链。

注意时间范围
“撤三”申请通常针对的是“连续三年未使用”,因此证据应覆盖该时间段内的所有使用行为。

证据应具备可查性
建议保留原始凭证,如发票原件、合同原件、产品实物等,必要时可进行公证。

及时提交证据
在收到“撤三”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材料,逾期可能被视为放弃抗辩。


典型案例分析

以某服装品牌为例,其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理由是未在服装类商品上使用。该品牌通过提供以下证据成功驳回了申请:

2018年至今的销售发票及合同;电商平台(天猫旗舰店)的销售截图;线下门店的照片及营业记录;2019年参加服装展的邀请函及现场照片;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中有关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数据。

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使用链条,最终使商标得以保留。


面对“撤三”申请,商标权利人不应掉以轻心。合理、充分地准备证据,不仅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恶意抢注行为。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注重商标使用记录的保存,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


如您有具体的商标“撤三”案件,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应对策略。

免责声明
1、本网站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原文明确注明“禁止转载”,我们一定不会转载。
2、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文章底部单独广告
 您阅读本篇文章共花了: 

本文 IP380知产网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news.ip380.cn/post/10463.html

注册商标380元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
搜索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您是本站第11名访客 今日有1篇新文章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