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实战:哪些证据最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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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维权与防御过程中,“商标撤三”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所谓“商标撤三”,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人可以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防止商标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促进商标的有效利用。
然而,对于被申请人来说,面对“撤三”申请并非无计可施。关键在于能否提供有力的使用证据,证明该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那么,在实战中,哪些证据最有力?本文将从实务角度出发,为您解析。
什么是“商标使用”?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因此,商标使用不仅限于实际销售商品,还包括广告宣传、展会展示、合同签署、发票开具等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最有力的商标使用证据类型
在应对“撤三”申请时,以下几类证据最为关键:
1. 销售合同 + 发票
这是最直接、最有力的使用证据之一。合同中应明确标注商标、商品名称、交易时间、交易双方信息,并配合发票使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注意: 合同与发票的时间应前后一致,金额、商品信息应匹配,避免出现矛盾。
2. 广告宣传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网络广告(如百度推广截图、电商平台广告)报刊杂志广告宣传册、宣传单页微信公众号、官网页面截图广告材料应体现商标标识、商品信息及发布时间。对于网络广告,建议提供截图+公证,以增强证据效力。
3. 展会资料
参展合同、展位照片、参展手册、现场照片等,可以有效证明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展示和推广。
注意: 展会资料需体现商标标识、参展时间、地点,最好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 产品包装实物或照片
产品包装上标注商标、生产日期、厂商信息等,是直接的使用证据。若无法提供实物,可提供带有商标的产品照片、包装设计图等。
5. 电商平台销售记录
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的销售页面截图、订单记录、物流信息等。这类证据需注明商标、商品名称、销售时间等信息,并建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明力。
6. 质检报告、认证证书
如商标使用在产品上,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认证证书中如出现商标信息,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7. 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权利人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时,若能提供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证据(如上述各类材料),也可以作为使用证据。
证据收集与整理的注意事项
时间范围:需提供申请撤销之日前三年内的使用证据。证据链完整:合同、发票、产品、广告等应相互印证,避免孤立使用。形式合法:部分证据需公证、第三方认证,如网络广告截图、展会照片等。商标一致: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或无实质差异。商品一致:使用证据应覆盖被申请撤销的商品/服务类别。实战建议
定期保留使用证据
建议企业建立商标使用档案,定期保存合同、发票、广告材料等,以便应对未来可能的“撤三”申请。
主动使用,避免闲置
商标注册后应尽快投入使用,即使销量不大,也应保持一定的使用频率,如定期发布广告、参与展会等。
多类别注册,交叉使用
若企业在多个类别注册商标,可在不同类别间进行交叉使用,增强整体防御能力。
应对“撤三”时积极举证
收到“撤三”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有效的使用证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代理机构协助。
“商标撤三”制度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对于商标权利人而言,它是一道“门槛”,要求我们必须真正使用商标;而对于意图清理闲置商标的申请人而言,它是一把“利剑”。无论站在哪一方,掌握有力的使用证据都是关键。
在商标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企业不仅要“注册商标”,更要“用好商标”。只有真正将商标投入市场、融入品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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