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是公司作品的“亲爹”?版权归属不搞清,小心辛苦创作全白搭!

admin 阅读:11 1个月前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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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意为王的时代,每一份文案、每一帧视频、每一个LOGO,都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但你有没有想过——员工为公司创作的作品,版权到底归谁?是创作者个人?还是公司老板?这个问题,不搞清楚,轻则内耗扯皮,重则法律纠纷赔巨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简单来说,员工在工作期间、为完成公司任务而创作的内容,原则上版权归公司所有——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谁才是公司作品的“亲爹”?版权归属不搞清,小心辛苦创作全白搭!

举个例子:小李是某广告公司的设计师,上班时间设计了一套品牌VI系统,惊艳全场。这套作品的版权,依法属于公司,哪怕小李辞职了也不能拿去给下家使用。但如果小李周末在家,没用公司资源,凭兴趣画了一幅插画被公司看中买下,那版权仍属小李本人,公司仅获得使用权——前提是有合同明确授权。

所以,聪明的企业主都会在劳动合同或项目协议中,提前写明版权归属条款。比如:“乙方在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创作的一切作品,其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一句话,省掉日后千言万语的官司。

更关键的是,版权登记!别以为“默认归公司”就万事大吉。发生侵权时,法院最认的就是“版权登记证书”。没有它,维权难度陡增,赔偿金额也可能大打折扣。建议企业在作品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版权登记,花小钱办大事,让每一份创意都“持证上岗”。

不仅如此,版权登记还能提升企业估值、助力融资上市、防止员工跳槽带走核心创意。它是企业的“法律盾牌”,更是品牌资产的“价值放大器”。

总结一句话:公司作品版权,不是“谁做的归谁”,而是“谁安排的、谁投资的、谁登记的归谁”。别让模糊的归属毁了你的创意帝国!今天就把版权归属写进合同,明天就给爆款作品登记确权——你的创意,值得被法律温柔守护!

(字数: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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