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大模型能否申请软件著作权?——从法律与实践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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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以GPT、BERT、通义千问、文心一言为代表的AI大模型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关注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AI大模型是否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
本文将从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司法实践以及行业操作角度,探讨AI大模型是否具备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可能性,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法对其开发的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其核心在于程序的表达形式,而非程序所体现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
AI大模型是否属于“计算机软件”?
AI大模型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模型结构设计(如Transformer架构);训练代码(用于训练模型的数据处理、训练流程);训练过程(包括优化算法、损失函数等);训练结果(即训练完成后的模型参数);推理代码(用于模型部署和推理阶段的代码);配套工具与接口(如模型加载、调用API等)。从软件著作权的角度来看,模型结构、训练代码、推理代码、接口设计等具有代码性质的部分,符合“计算机程序”的定义,因此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
但值得注意的是,模型参数本身(即训练后的权重文件)通常不被视为“程序”,而是属于数据或模型的输出结果,因此不能单独申请软件著作权。
司法与行政实践中的态度
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多个案例确认了AI相关代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例如:
在某AI语音识别公司诉侵权案中,法院认定该公司用于训练模型的代码、推理引擎、部署系统等均构成受保护的软件作品;国家版权局下属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也明确表示,只要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文档,AI训练与推理代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此外,一些头部AI企业(如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华为等)均已对自家AI大模型的相关代码、训练系统、推理框架等申请了软件著作权。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建议
对于希望为AI大模型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开发者或企业,建议如下:
明确申请对象:申请应聚焦于可代码化、可执行的程序部分,如训练脚本、推理引擎、部署工具、API接口等;准备完整文档:包括需求说明书、设计文档、用户手册、测试报告等;分模块申请:可将模型训练系统、推理系统、部署工具等分别申请,以增强保护范围;结合专利保护:对于模型结构、训练方法、算法创新等,可考虑申请发明专利,以弥补软件著作权不保护“思想”的缺陷;注意开源协议限制:如果使用了开源框架(如PyTorch、TensorFlow),需注意其协议对后续著作权归属和商业使用的影响。AI大模型中具有代码性质的部分是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尤其是在训练代码、推理引擎、部署系统等方面。虽然模型参数本身不属于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但通过合理的模块划分与文档准备,AI开发者和企业仍可有效利用软件著作权制度,保护自身的技术成果与商业利益。
未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也需不断适应新的技术形态。AI大模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是一个持续演进的课题,值得业界与法律界共同探索与完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南相关司法判例及企业公开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AI大模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如专利布局、商业秘密保护等),欢迎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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