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商标维权有“价”可依:侵权赔偿标准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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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商业文明的长河中,老字号不仅是品牌,更是文化传承的象征。然而,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不少不法商家打起“擦边球”,擅自使用或仿冒老字号商标,严重侵害了老字号企业的合法权益。面对侵权行为,老字号如何依法维权?赔偿标准又该如何界定?本文为您权威解读。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商标侵权赔偿主要遵循“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倍数—法定赔偿”的递进原则。具体而言,权利人可首先主张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若难以计算,则可依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索赔;若两者均难以确定,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金额。
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老字号而言,法院在判赔时往往更倾向于适用“惩罚性赔偿”。2021年《商标法》修订后,对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者,赔偿金额可高达权利人损失或侵权获利的1至5倍。例如,在“同仁堂”“全聚德”“张小泉”等知名老字号维权案中,法院均依据品牌历史、市场影响力及侵权主观恶意程度,判令侵权方承担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的高额赔偿。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充分考虑老字号的“商誉价值”。即便直接经济损失难以量化,法院也会结合老字号的历史积淀、消费者认知度、地域影响力等因素,在法定赔偿上限500万元内酌情提高判赔金额,切实保护无形资产。
对老字号企业而言,主动注册商标、完善知识产权布局、及时监测市场侵权行为,是维权的前提;而对广大经营者来说,尊重老字号、远离“搭便车”行为,既是守法经营的底线,也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
老字号是民族品牌的瑰宝,其商标权益不容侵犯。唯有法律利剑高悬、赔偿标准明晰,才能让百年匠心在新时代焕发持久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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