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是公司作品的“版权爸爸”?搞懂归属,别让创意白白飞走!

admin 阅读:7 2个月前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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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内容为王的时代,每一份文案、每一支视频、每一个设计图,都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但你有没有想过——当员工为公司创作了爆款海报、神级脚本或原创音乐,这些作品的版权到底归谁?是辛苦创作的员工,还是发工资的老板?

答案很明确: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享有职务作品的版权!

谁才是公司作品的“版权爸爸”?搞懂归属,别让创意白白飞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也就是说,只要员工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使用公司资源、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其版权默认归属于公司——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举个例子:小李是某广告公司的设计师,在上班时间用公司电脑设计了一套品牌VI系统,这套作品即便创意全来自小李,版权也属于公司。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登记、如何使用、能否授权第三方,甚至进行商业变现。

但注意!也有例外:

非职务作品:如果员工下班后在家自费创作,且与本职工作无关(比如程序员写小说),版权归个人。合同特别约定:若入职协议或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作品版权归创作者所有”,则尊重约定。特殊类型作品:如学术论文、记者采写的新闻报道等,作者保留署名权,但单位仍可优先使用。

那么,为什么公司一定要主动登记版权?

✅ 法律确权:登记证书是维权核心证据,打官司不慌;✅ 防止抄袭:公示版权信息,震慑侵权者;✅ 资产增值:版权可融资、可转让、可入股,是实打实的企业资产;✅ 品牌护城河:保护创意成果,构建竞争壁垒。

聪明的企业早已把“版权登记”纳入项目收尾流程——作品一出炉,登记马上走。别等到被抄袭了才追悔莫及,更别让员工离职带走“知识产权地雷”。

总结一句话:公司出钱、出设备、出平台,员工出力创作——版权当然归公司!但前提是:制度要清晰、合同要明确、登记要及时!

别让你的创意,成了别人的摇钱树。从今天起,给每一份作品穿上“版权铠甲”,让公司真正成为创意价值的最大赢家!

—— 版权不登记,等于白打拼;归属搞不清,迟早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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