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和而不同”:一纸共存协议,激活百年品牌新商机!】

admin 阅读:14 3个月前 评论:0
文章顶部单独广告

在中华商业文明的长河中,老字号不仅是金字招牌,更是文化符号。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企业改制与商标注册制度的演进,不少老字号因历史原因出现“同名不同主”的尴尬局面——多个主体拥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彼此牵制,内耗严重。如何破局?答案藏在一纸“商标共存协议”之中。

所谓商标共存协议,是指两个或多个商标权利人,在不引起消费者混淆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达成和平共处、各自使用商标的法律约定。这并非妥协,而是智慧;不是退让,而是共赢。

【老字号“和而不同”:一纸共存协议,激活百年品牌新商机!】

以“张小泉”“王致和”“同仁堂”等老字号为例,曾因地域分立、国企改制等原因,在不同类别或区域形成多个注册主体。若一味诉讼争抢,不仅耗时费钱,更可能损伤品牌声誉。而通过签订共存协议,各方明确使用范围、产品类别、市场区域甚至宣传口径,既避免法律风险,又为品牌注入稳定发展动能。

更重要的是,共存协议为老字号打开了营销创新之门。例如,“南北稻香村”虽曾剑拔弩张,但局部市场的共存合作却带来了联名礼盒、地域限定款等爆款产品,反而激发了消费者的怀旧情怀与收藏热情。消费者不再困惑于“真假之争”,而是乐见“双厨合璧”。

从商业角度看,共存协议是品牌资产的再整合。它让沉睡的历史资源重新流动,使分散的力量凝聚成势。通过协议约束+联合营销,老字号可以共享渠道、互通会员、联办活动,实现1+1>2的品牌效应。

对中小企业而言,与大牌老字号签署共存协议,等于获得“品牌背书+流量加持”,可借势起飞;对老字号集团来说,则是扩大生态版图、巩固行业地位的战略布局。

在这个讲究“共生共赢”的时代,老字号不必“你死我活”,完全可以“和而不同”。一张共存协议,不只是法律文件,更是商业智慧的结晶、文化传承的桥梁、市场增长的引擎。

让历史握手言和,让品牌共创未来——老字号的复兴之路,从一纸共存开始,向无限商机迈进!

(全文608字)

免责声明
1、本网站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原文明确注明“禁止转载”,我们一定不会转载。
2、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文章底部单独广告
 您阅读本篇文章共花了: 

本文 IP380知产网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news.ip380.cn/post/17866.html

注册商标380元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您是本站第67名访客 今日有1篇新文章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