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传承与发展的平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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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其法律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然而,在商标保护实践中,特别是涉及“老字号”企业的商标纠纷中,出现了多个主体同时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现象,这在法律上引发了对商标“共存”的探讨。为此,商标共存协议作为一种解决商标冲突的法律工具,逐渐在老字号企业之间被广泛采用。本文将围绕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的定义、法律依据、适用情形、实践案例及其意义进行深入探讨。
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的概念
老字号是指具有较长历史、良好信誉和独特文化内涵的企业品牌。它们往往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情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品牌意识的增强,许多老字号企业面临商标被抢注、重复注册或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商标冲突。
商标共存协议,是指两个或多个商标权利人就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共同使用达成的协议,旨在避免商标侵权纠纷,实现和平共处。在老字号企业中,由于历史原因,多个主体可能共同拥有或使用某一老字号商标,因此商标共存协议成为解决此类问题的重要法律手段。
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的法律依据
我国《商标法》虽然强调商标专用权的排他性,但并未禁止商标共存协议的签订。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和商标评审机构对商标共存协议持相对宽容的态度。例如: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即“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而共存协议通常表明双方已达成共识,不存在混淆的可能,从而可以排除侵权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指出,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若当事人之间存在商标共存协议,且不损害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法院应予以尊重。
因此,虽然商标共存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尤其在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中,共存协议往往成为重要的抗辩依据。
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的适用情形
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历史沿革导致的商标重叠使用
许多老字号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曾归属不同国有单位,后因体制改革分属不同企业集团,但均保留使用原有商标。例如“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中,双方就商标使用权产生争议,后通过协议达成一定共识。
商标注册前的使用事实
在商标注册制度实施前,部分企业已长期使用某一商标,形成市场影响力。后因注册制度完善,其他企业也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此时通过共存协议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家族成员或分支企业之间的商标使用
一些老字号起源于家族企业,后因继承、分家等原因,形成多个分支。例如“全聚德”“狗不理”等均有多个分支企业,通过共存协议明确使用范围,避免市场混乱。
地域性使用差异
某些老字号商标在不同地区被不同主体使用,形成地域性市场格局。通过共存协议,明确各自使用区域,可有效避免跨区域侵权纠纷。
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的实践案例分析
1. “同仁堂”商标共存案
北京同仁堂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老字号之一,其商标曾因历史原因在不同地区被多家企业使用。为解决商标冲突,北京同仁堂集团与各地使用“同仁堂”商标的企业签订了共存协议,明确各企业使用范围、产品种类及地域限制。该协议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法院的审查中均被认可,成为老字号商标共存的经典案例。
2. “张小泉”商标共存案
“张小泉”剪刀品牌在杭州与上海等地均有企业使用。由于历史原因,两家企业在不同地区分别注册了“张小泉”商标。后通过签订共存协议,明确各自使用范围,避免了长期的法律纠纷,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清晰的市场识别。
3. “稻香村”商标共存案
“稻香村”糕点品牌在南北地区均有使用,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因商标问题长期争执。最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共存协议,明确各自商标的使用范围和地区限制,有效缓解了商标冲突。
这些案例表明,商标共存协议在老字号商标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既尊重了历史现实,又保障了市场秩序。
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的意义与挑战
(一)积极意义
维护老字号品牌传承与文化价值
老字号不仅是商业品牌,更是文化符号。通过共存协议,可以避免因法律纠纷导致的品牌分裂,有助于老字号文化的延续。
促进企业和平共处与合作共赢
共存协议为企业提供了一种非对抗性的解决方案,有助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市场共赢。
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商标争议往往耗时耗力,而共存协议可以在纠纷初期即达成共识,节省司法和行政资源。
(二)面临挑战
消费者混淆风险依然存在
即便有共存协议,若双方使用范围界定不清,仍可能引发消费者混淆,影响市场秩序。
协议执行缺乏强制力
共存协议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若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
公共利益与市场竞争的平衡问题
若共存协议导致市场垄断或限制竞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
:老字号商标共存协议的未来展望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老字号商标保护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平衡多方利益的重要工具,将在未来发挥更大作用。建议:
加强协议的规范性与可执行性,明确使用范围、标识样式、质量标准等;推动行业协会或政府引导建立共存机制,统一协调老字号商标使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商标共存协议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保障。老字号是中华商业文化的瑰宝,商标共存协议则是其在现代市场中延续生命力的重要方式。通过法律与文化的结合,老字号企业不仅能够实现自身发展,更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多元的选择,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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